人人均是「公民記者」? 文 : 朱家健

近三個月的多場暴亂,已到了農歷七月的盂蘭節,那些黑衣小鬼像出了鬼門關,在香港各處大肆破壞,神憎鬼厭;亂局也成了一面照妖鏡,牛鬼蛇神全現形,原來,很多潛伏者具「雙面人」的特質陸續浮現,包括商家的口不對手,官員的身在曹營心在漢,航空公司的吃裡扒外,被譏為「曱甴」的黑衣暴徒在被強行脫下口罩後,判若兩人,像驅魔後似的目瞪口呆,看來他們是怕坐牢和留案底。

最近,有部分以黑衣蒙面造型召開「民間記者會」,被嘲笑與著名「基地」恐怖組織同出一轍。事實上,真假記者難辨,只要掛着不知道哪裡弄來的「記者證」和穿上反光記者背心,人人均可以是記者。當一個記者證淪為道具時,假記者氾濫,假消息、偽新聞滿天飛,甚至有不明洋人以假記者身份作掩飾,以便作出不軌亂港勾當。

另一邊廂,暴徒卻因非常害怕被拍下廬山真面目,草木皆兵,黑衣暴徒曾在多處以私刑綑綁、襲擊和質問他們單方面懷疑拍照的人士,當中包括多名真正記者,並無理地要求他們刪除相片。這些新聞機構或民間的拍攝者,不正是在揭露真相嗎?他們所拍下的相片是新聞,錄像則是紀錄片,假若相中人或片中人涉違法暴力,可是刑事案件的可靠物證了。

反對派某媒體不是曾多次鼓勵「有相有片」、巨額懸紅「爆相爆片」、或徵求值五百大元的故事嗎?反對派不是一直為所謂「公民記者」提供培訓課程嗎?那麼,只由得這班自稱「公民記者」的反對派爛頭蟀以「記者」身份作破壞工作,卻對真正記者或勇於報道真相的「真正民間記者」阻撓和濫用私刑,可是雙重標準。

非禍港派陣營的「民間記者」,拍下暴徒的違法衝擊,卻被暴徒動武,這是真正支持「公民記者」的行為嗎?換言之,反對派口中的「公民參與」,均只是一個口號,實際為只允許「暴徒參與」,反對派口中的「公民活動」都是選擇性或政治導向,甚至是反對派的護心盾,如「公民抗爭」,實為「暴民抗命」;「公民不服從」,實為「暴民不服從」;「公民」一詞被過分濫用、消費,其實又是掛羊頭賣狗肉的把戲。

扯下口罩,才有話語權!有口罩,哪有真相?既不知道他是誰,動機也成疑,嚴重威脅他人安全。若只是沒有身份、戴上口罩的人才配是「公民記者」,我第一個不服!難道,公民記者都沒有身份的嗎?見光死的「記者」,難道是記者身份掩飾的外國特務和破壞者?若「公民記者」真的是在報道新聞和真相,則他們的身份必須被公開,試問如果自己的記者身份都是虛構的,或只以口罩掩面卻不願公開身份的「公民記者」,他們找來的斷章取義圖片和錄像還有公信力嗎?

文 : 朱家健

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、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、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

*作者文章觀點,不代表堅料網立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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